返回山西主站 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运城市绛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通知公告 >  正文
山西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启动
2009-08-20 08:45  文章来源:发展导报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符合条件的车主可领3000—6000元的补贴资金
  根据国家安排,我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于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实施,鼓励汽车以旧换新,以进一步刺激汽车消费。我省具体实施细则将于近期出台。这是记者从8月11日召开的全省汽车以旧换新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。
  按照规定,在今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,将符合有关条件的老旧汽车、“黄标车”(黄标车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)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,换购新车的车主可享受补贴。报废老旧汽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为,报废中、轻、微型载货车,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、5000元、4000元,报废中型载客车,每辆补贴5000元;报废“黄标车”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是,报废重型、轻型、微型载货车,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、5000元 、4000元,报废大、中、小、微型载货客车,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、5000元、4000元、3000元,报废轿车、重型载货车、大型载客车、专项作业车,每辆补贴6000元。
发表评论】【查看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推荐文章: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
 网站管理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:吴 博 电话:010-65198950   Email: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 内容组织:山西省商务厅         联系人:任素芬 电话:0351-4063136    Email: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 技术支持: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:韩红雨 电话:010-51651200-626 Email:技术支持人员邮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