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山西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启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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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8-20 08:45 文章来源:发展导报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新闻 |
符合条件的车主可领3000—6000元的补贴资金
根据国家安排,我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于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实施,鼓励汽车以旧换新,以进一步刺激汽车消费。我省具体实施细则将于近期出台。这是记者从8月11日召开的全省汽车以旧换新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。
按照规定,在今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,将符合有关条件的老旧汽车、“黄标车”(黄标车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)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,换购新车的车主可享受补贴。报废老旧汽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为,报废中、轻、微型载货车,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、5000元、4000元,报废中型载客车,每辆补贴5000元;报废“黄标车”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是,报废重型、轻型、微型载货车,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、5000元 、4000元,报废大、中、小、微型载货客车,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、5000元、4000元、3000元,报废轿车、重型载货车、大型载客车、专项作业车,每辆补贴6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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