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绛县商务局2009年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汇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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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10-12 08:33 文章来源:绛县商务局市场股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根据省市中秋节、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运商酒屠[2009]181号文件有关要求,为了搞好此项工作,我局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:
一、 加强领导,认真安排部署
根据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结合我局的实际,我局召开专题会议,传达上级通知精神,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工作重点,明确分工,责任到人。认真研究安排部署中秋、国庆期间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,要求全县各生猪定点屠宰厂和各酒类经营企业,首先是提高认识,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和市场供应工作。其次是狠抓落实,切实保障节日期间肉品、酒类商品的供应安全。
二、 认真督促检查,把好生猪肉品出厂关
我县四个生猪定点屠宰厂担负着全县人民群众猪肉食品的市场供给。为了让人民群众吃上“放心肉”,必须从源头把好猪肉产品出厂关。为此,在中秋、国庆期间我局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四个生猪定点屠宰厂的管理,督促屠宰厂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,认真做好场地检疫,屠前屠后检验,从源头上杜绝病害猪肉出厂,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,确保人民群众吃上“放心肉”。
三、 加强市场监管,确保酒类商品安全供给
在国庆、中秋节期间局综合执法队人员为了让消费者喝上“放心酒”,对全县酒类经营户,酒类批发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,主要内容集中五个方面:
一是检查经营者的资质。尤其是批发经营单位是否有批发许可证,零售经营单位是否办理备案登记,对无证经营者要坚决予以取缔,并按规定予以处罚。
二是检查酒类经营者的进、销货凭证和有关手续是否齐全。
三是检查经营者对《随附单》的使用情况,对不按规定使用《随附单》的,要严肃查处。
四是检查酒品的真伪,严防假冒伪劣酒品流入市场,危害消费者,对假冒伪劣酒品和行为人要按规定严肃查处。
五是检查酒类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是否有“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”的标牌或标识。
总之,两节期间我局将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,认真做好节庆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,杜绝不良事件的发生,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吉祥、愉快安全的节日。
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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